憂鬱症是可以治療的,然而,多數憂鬱症患者對於漫長的療程太早喪失信心,以致於藥物治療時間不足,無法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。一般而言,要經過約四個星期的時間,患者才會發現負面情緒明顯好轉;要讓藥物治療完全解除憂鬱症則需要更久的時間。
藥物的使用原則
1. 選擇副作用較少,病人可以忍受的藥物;無法哪一種藥物,,療效差異不大。
2. 除非有特殊原因,否則應儘量使用單一種的抗憂鬱劑。
3. 盡量使用每日服用一次的藥物,增加病人服藥遵從性與慣性。
4. 可優先使用病人或家屬服用過且有效的抗憂鬱劑。
5. 對於激躁不安的憂鬱症患者,TCA或trazodone有鎮靜作用;反應遲滯的憂鬱症患者,可以使用較具活力的藥物,如fluoxetine、MAOI。
6. 憂鬱症患者若有精神病症狀,可以合併低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物。
參考資料 : www.brain-spine.com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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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向神經外科醫生查詢,而不應單倚賴以上提供的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