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,不少小孩子亦「一機在手」,除了用作通話外,還經常打遊戲。有兒科專科醫生指出,對於正在發育的兒童來說,手機產生的電磁波,致癌的危險性遠較成年人為高,因此還是少用為妙。外國一些地方早已禁絕兒童使用手機,其中英國就禁止小學生用手機,避免電磁波荼毒尚未發育好的大腦神經。
腦神經外科專科醫生藍明權回應查詢時認為,世衞將手機定為2B類,屬「觀察名單」之列,即是不能確定這種物質的危險性,只有04年的報告是唯一支持其致癌性的證據,但當時的手提電話與今日的款式和技術已經不同,難以作比較。
他指出,可以肯定的是吸煙的致癌機會比使用手機更高,加上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(FDA)都沒有禁止使用手機,所以市民沒有必要因此棄用手機。不過,他補充謂,對於那些遺傳因子不穩定的人士來說,經常接觸到外來電波刺激,就會有較大機會引起病發。
資料來源: www.singpao.com
以上所提供的資訊僅作為教育及參考用途,如果你有任何醫療問題,
應向神經外科醫生查詢,而不應單倚賴以上提供的資料。